THE MOMENT, THE MEMENTO

2004年03月17日

杀人游戏(又称警察抓小偷)规则

吴德文 @ 17:35

本游戏适合8至15人玩,人太少了会降低游戏的趣味性,太多了会增大游戏的难度。游戏还需要一副牌作为道具。

参加游戏的人分为法官、警察、小偷、平民四类。每个人属于哪类由抽牌来决定,通常情况下警察为2名,小偷2名(可以根据游戏人数而增加至3名),法官1名。由于法官需要维持整个游戏的进行,通常就不由抽牌决定,而是指定一个对规则熟悉而且维持得比较好的人来担任。

牌的准备:根据参加游戏的人数以及警察、小偷的个数准备好相应的牌数(如法官不由抽牌产生则法官不参与计数)。通常警察和小偷分别用相同的花色的J、Q、K之类的牌来决定,如抽到K的为警察,抽J的为小偷,而抽到其他牌的就为平民。

游戏进行的地点:最好是安静的环境,不要在会干扰游戏者听音辨色并进行分析的地方进行。

以下为一轮游戏的程序,由法官来维持进行:

1、抽牌:法官将准备好的牌洗好,并让大家抽牌,了解自己的身份但不能让别人知道

2、天黑:法官宣布天黑了,大家闭上眼睛(最好还要低下头)

3、小偷抬头,低头:法官宣布小偷抬头睁眼,并互相认识一下,然后在低下头,闭眼

4、警察抬头:法官宣布警察抬头睁眼

5、法官指一个小偷给警察:法官通过手势告诉警察其中一个小偷是谁*

6、警察问一个是否小偷,低头:警察们互相商量并决定问法官哪一个人是不是小偷,法官给予是或否的回答然后宣布警察闭上眼睛,低下头*

7、小偷抬头,杀一个人,低头:法官宣布小偷抬头睁眼,互相商量决定杀死一个人,然后法官宣布小偷闭上眼睛,低下头*

8、天亮:法官宣布天亮了,所有人抬起头,睁开眼睛

9、通告被杀的人是谁:法官告诉大家,被小偷杀掉的是哪一位,并说明他的身份

10、被杀的人进行临终遗言:即告诉大家谁比较可能是小偷,若无可以不说;之后退出游戏以旁观者观看

11、每人发言怀疑小偷:可以说谁可能是也可是说谁不可能是

12、被说到小偷辩解:被怀疑是小偷的对自己进行无罪辩护

13、投票杀死一个人:大家投票决定谁是小偷的概率最大,并杀之;如果并列第一的,则再重复进行辩解和投票

14、检查被杀的人的身份:如果警察被杀光了,则游戏LOSE,反之,小偷杀光,则WIN,然后游戏结束;否则游戏继续

15、天黑:法官宣布所有人低下头、闭上眼睛,然后重复7开始的步骤

注*:在进行这个过程的时候要保持安静,法官、小偷、警察都最好不要通过
手势或是说话发出声音而被其他人分辩出来;而其他人也要尽可能听到一些
蛛丝马迹以增加自己判断的线索

注1:警察的作用非常大,他需要引导大家去找出正确的小偷,而不致滥杀无辜;
同时还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

注2:法官在指出其中一名小偷的时候,可以挑比较没有经验比较容易被识破的,
用来保护另一个小偷;而警察在知道一个小偷是谁的时候也不要急于去揭穿他,
而是观察他,通过他找出另一个小偷是谁。

注3:本游戏只有警察才有权利在白天杀人,如果警察都被杀死了,也就没有人
能处决小偷了,因此请平民在决策的时候尽可能小心谨慎,人是不能乱杀的。

本规则是根据记忆写出来的,如有谬误之处,请指正。

又一个新的blog

吴德文 @ 16:20

在我的宣传之下,又一个朋友加入了blog的行列哈。

只是这个网站不是甚好,TrackBack页面所用的是.html的,不知道有没有用;而评论还要注册。可惜blogcn停了,不然可以推荐到那里去。

Life or Story

吴德文 @ 16:14

今天一个朋友问我,我在这里所说的内容是不是都是真的,我说这些都是故事。我并非有要欺骗她,只是这里记录是那份心情,而事情的细节已经不再重要了。

突然间想起了前段时间BBS的jackieni写到“其实任何女人,任何男人,说穿了,不过是个故事的替身。”。其实生活一旦过去也就成了故事,而哪些经久流传的故事最后就又成了神话、童话或是山海经。只不过生活还要不断的继续,不断的重复一个又另一个的故事。

答读者甲:

我在blog中所说的事情,大家看看就好。我写出来是让别人能理解我的心情,而不是要告诉大家细节的,大家的着眼点应该放在能否理解我的心情,我的感觉上。因为我是一个没有爱过的人,而且经过了这么多年,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真正的喜欢,什么是真正的爱,或许我所写的感觉根本就不是一种爱。然而我这些感受如果不写出来,便永远不会有人来告诉我如何对待,我也就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,真正的爱。

Release Your Soul

吴德文 @ 11:32

回想到我们小的时候,当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都可以直接表现出来,想哭就哭,想笑就笑。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的脸上已经开始掩盖上了那一层虚伪的面具,行为也开始带上了功利的色彩;而且这面具会越来越厚,到了最后都已经完全看不见面具后面的真诚与纯洁,眼睛也开始为金钱、名誉、权力、情欲所蒙蔽,不记得甚至不知道自己心中真正所要追寻的理想了。

waiting…

2004年03月16日

A Wonderful Night :)

吴德文 @ 23:31

I have been ready for the coming sad weeks.

But it was changed in this night.

Tonight, I made a good friend.

Tonight, I have a please talk.

Tonight, I spent a wonderful time.

Tonight, it won’t be my nightmare again like last night.

Tonight, it will be sweet with her appearance.

Tonight, is the most exciting night I have had ever.

不想吃饭

吴德文 @ 18:18

同事来叫吃饭,因还在和别人讨论一些问题就refuse了。讨论完问题,对方去吃饭了,自己却还不想走。一半是心情的缘故,一半是因为Beethoven Symphonies还在耳边回响,况且也不知道去哪里吃。

还是先休息一下吧,听完了一定去吃饭。

饮鸠止渴

吴德文 @ 17:07

明知事无可能,也知道会为自己带来痛苦,却仍是对那日短暂的相遇和那甜美的笑容念念不忘,苦苦想保留住那份心里的愉悦。难道真的要这样让自己陷进去吗?

:((

旧帖重贴

吴德文 @ 12:37

这个计划很早以前就想到了,就是一直没有去做。昨日起心情甚是不好,就到个人文集把以前把以前哪些无病呻吟的文章翻了出来看了又看,于是就顺便贴了上来。

也许很多认还会要说我无病呻吟,请体谅则个。把文章贴在这里,就是想把自己的心情留在这块自留地里,别无它意。如果你受不了,请skip后面几篇文章,不然害得你吐了又吐的话,我实在于心不忍,哈。

为了不被大量的帖子刷屏,就把这些帖子安排到系统文章的底下(2003.8.29)去哈。

[2003] 忘记这一切

[2003] 我爱的人爱别人

[2003] 梦醒物语

[2003] 我的心好痛

[2003] 孤独似冰

[2003] 闭眼为佛 开眼成人

[2002] 新年前夜与bbs一同度过

[2002] 就这样把她给丢了——记一位蓝衣女孩

2004年03月15日

难以抗拒你容颜

吴德文 @ 14:24

见到你便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这感觉吸引着我不由的走近你,去享受它所带来的愉悦、宁静。

在无人的时候,不由自主又把你的照片翻了出来,静静的看上半天。

一张集体照,你是那照片里的焦点,看着你微笑的脸庞、微扬的嘴角还有那双魅力无穷的大眼睛,感受着那种安详、平静。

这容颜是那么的无法抗拒,睁开眼睛,闭上眼睛,脑海里都是你的身影,你的笑容。

昨夜梦里,不停的四处找你,找你,好想能够再见到你。

Write at the second day:

谁知这竟是一个没有希望、没有Happy End的开局。

为何所有美丽都是如此? why? //crying

[Music]

却又难以抗拒难以放弃

就算你对我说别再烦我

你难以靠近难以不再想念

我难以抗拒你容颜

把心画在写给你的信中

希望偶尔能够见到你微笑的容颜

…….

blog系统的回复和引用好像有了点问题

吴德文 @ 13:35

今天看了昨天发的文章,发现好几个人的回复和引用都重复了好几遍,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问题。

先把这个问题记下来,以待以后重现时进行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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