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奖学金评比的加分制度
今天在BBS上看到有人问观看晚上的舞蹈晚会有没有加分。这是一个典型的问题,是每一个院系采用量化标准来评比奖学金后都会出现的问题,大家参加活动不再是为了参加活动,而是为了奖学金,为了在评奖学金的过程中能加上1到2分的筹码。
很早就想对这个现象进行批评,也希望我的师弟师妹们能够清醒过来,就借这个机会把我心里的话说了出来。
这个机制并没有规定所有的课外活动都必须要参加。
加分制度是一个简单的量化的奖励标准,使得原来的评比脱离主观因素的影响(或者说影响小一些),而这个标准并非评判一个人的最终标准,也不能用来给任何一个人下最终的结论,它的初衷是鼓励大家多多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,在这个目的下,便对参加了课外活动的同学给予一定的奖励,表明他们不仅仅把时间花在了时间上面,还花在了其他有意义的课外活动上。
所以说,参加活动是因,而获得加分是果。而现在很多同学反过来了,把获得加分作为因,把参加活动作为果了。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一下:现在在商场买到假货可以索赔,这个获得的金钱赔偿本是作为一种赔偿和商场对自己的惩罚。然而现在有人反过来,每次都是为了获得赔偿而去买假货。事情做成这样已经离开了原来的意义了。
大家平时是应该多参加课外活动的,不要整天呆在电脑和书堆面前——这样活人都变成死人了,而且身体很容易变差,容易变胖(象我一样大腹便便)。参加活动的时候最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,并且平时就要要注意多多培养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,做一个生活丰富的人。生活是缤纷多彩的,她允许我们在一定范围之内自己去选择,甚至还能被我们所改变。很多事情我们可以选择做或者不做,当然选择不做我们会失去一些东西——熊掌和鱼不能兼得也,这就要我们自己去选择该放弃什么了。一边是做一些强逼自己做不愿意的、痛苦的事情而最终获得几分的奖励,一边是做自己真正愿意做的事情获得身心的自由却没了金钱的奖励,大家该如何选择?大家想想来到大学究竟是为了什么?是为了学习知识,感受大学生活,还是一个个的分数和奖学金?如果我们就是为了每次的成绩这种人生目标而活着,那么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?
